第三部 行动 · 第十四章

公开身份与仓位的冲突

第三部 行动 乔治·索罗斯原文 深度精编 · 全语料证据 约 17 分钟

只要我还是一个匿名的参与者,我就没有问题。

— 乔治·索罗斯

一九九二年九月之前,索罗斯怎么做,跟他怎么说,是两码事。那时候他没名气,他说什么,没人会往心里去,也没人照着他说的做。

一九九二年九月之后,这事就变了。

一年后,一九九三年九月,他在德国对着一群听众,头一回把这件事的后果挑明了。那段话是本章的起点,也是全书这条主线上分量最重的一份材料:

只要我还是一个匿名的参与者,我就没有问题。无论我是否做空,英镑都会退出汇率机制。但在英镑退出之后,我得到了大量曝光,我不再是匿名参与者。我成了一个 guru。我确实能够影响市场的行为,如果我假装不能,那是不诚实的。(I became a guru. I could actually influence the behavior of markets, and it would be dishonest of me to pretend otherwise.)

他接着用了两个词来概括这个变化:它“创造了机会,也强加了责任”。

本章要看的,是他此后二十年里实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。不是看他怎么表态,是看他三次有日期、有文本的具体做法。三次做法各不相同,而且不是一条比一条更坦诚的线。

那个失效了的前提

要弄明白一九九二年之后发生了什么,先得看清一九九二年之前那套说辞靠的是什么。

索罗斯给市场参与者的道德位置做过一次完整的辩护,讲在中欧大学系列讲座第四讲。他说,市场机制有个显著特点,就是它不讲道德(amoral):一个人的一美元和另一个人的一美元,价值完全一样,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。

正因为这样,市场才这么有效率。参与者用不着操心道德上的考量。

然后是关键的一步:

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里,个人决策只在边际上影响市场价格:如果一个人不去做买方或卖方,别人会取代她的位置,价格只有边际差别。因此个体市场参与者对结果几乎不承担责任。(Therefore individual market participants bear littl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outcome.)

这条论证的全部分量,压在那“可替代”几个字上。这话要成立,得有个条件:这个参与者能被人替换掉,换完之后世界几乎没变化。这也就是他一九九三年那句“无论我是否做空,英镑都会退出汇率机制”的另一种说法。第十六章会说明,这两处必须放在一起看。

而一九九三年那段自白,等于是他亲口宣布:这个条件在自己身上已经不成立了。他没法再被替换,因为他的行动本身就带着信息,会改变别人的行动。一个能影响市场的人,就没法再用“别人会取代我的位置”来给自己开脱。

本书要指出的是:他察觉到了这个变化,也公开说了出来,但他没有因此收回那条一般化的论证。那条论证在二〇〇九年的讲台上被原样又讲了一遍,中间隔了十六年。两处文本都在,裂缝也在。这条裂缝本身,就是本章要记录的事实之一。

第一种处理:回避(一九九三年)

同一篇演讲里,紧挨着那段自白,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有文字记录的、因为公共身份主动放弃的交易。

一九九三年,法国法郎正受着和一年前英镑差不多的压力。七月二十九日,德国联邦银行不肯下调贴现率来帮法郎一把。到了八月,汇率机制的波动带被人为拉宽到正负百分之十五。

他写道:

鉴于我的偏好,我不想为法国法郎被逐出汇率机制负责。我决定放弃做空法郎,以便能够提出一个建设性的方案;但没有人为此谢我。(I decided to abstain from speculating against the franc … but nobody thanked me for it.)

这句话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,因为他给的理由,跟一般人想的不一样。

他给的理由不是“做空法郎会伤害法国”,而是“做空法郎会让我无法提出建设性方案”。前者是道德上的理由,后者是工具上的理由。他放弃的是一笔交易,换来的是发言权。一个正在做空某国货币的人,再对那个国家的货币政策提建议,没人会当真听。

那句“但没有人为此谢我”里的怨气,也印证了这个读法:他觉得自己付出了代价,而这个代价的用意没人承认。同一段再往下,说得更直白。他的公开言论“似乎比我在金融市场的操作更惹恼货币当局,所以我不能说我在 guru 这个新角色上做得好”。

这段话之前,他还写了一句更要紧的自白。本书认为,这是全书这条主线上最诚实的一句。他承认,自己的偏好(他想看到一个统一、繁荣、开放的欧洲)“确实干扰了我作为市场参与者的活动”(does interfere with my activities as a participant in financial markets)。

这是他唯一一次承认,两种身份之间的冲突是真的,是有代价的,不是靠几句原则声明就能化解的。

有一句关于证据的话得补上。这次放弃,只有他本人的一句自述,没有任何第二方的材料能核实。本书能记录的,是他确实说过这句话,没法证明他确实放弃了。

这次放弃的代价也算不出来。能确定的事实只有两条,而且都写在同一次演讲里:一九九三年八月,汇率机制的波动带被拉宽到正负百分之十五;此后德国马克走强,德国长债走强。

至于一个在一九九三年夏天建起来的法郎空头,在随后几个月里会有什么结果,没有任何材料能支撑一个数字。本书因此不给出任何“他放弃了多少钱”的说法。这类数字在讲索罗斯的通俗故事里到处都是,在能核实的材料里一个都没有。

另一面:公共身份也是一条信息通道

上一节写的是公共身份要付的代价。这一节得写它的另一面,不然本章就偏了。

一个能影响市场的人,同时也是一个能进很多房间的人。

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,他在英国下议院,当面给外交大臣赫德讲波斯尼亚问题的解法。赫德的回答是,米洛舍维奇反正撑不了多久。索罗斯后来把这句话叫作自己听过的最糟糕的政治判断之一。

二〇一二年《明镜》周刊记者提问时的前提,也说明了这一点。那位记者问的是“你怎么能给世界领导人提供不偏不倚的建议”,不是“你有没有机会给他们提建议”。

最直接的一条记录,出在二〇一六年一月。

谈到英国脱欧公投时,他讲了自己的调研办法:那些把制造业建在英国、把英国当成进入共同市场跳板的跨国公司管理层,不愿公开反对脱欧,因为不想卷进客户意见分歧的政治辩论。“但私下里去问他们,像我做的那样,他们会痛快地确认这一点”(But ask them privately, as I did, and they will readily confirm it)。

这话里的信息很具体:他能私下问到那些不愿公开表态的人,而这个本事,来自他是谁。

本书要在这里下一条编辑判断,并且把它标成对读者最重要的一条限制。公共身份对索罗斯来说是笔双向的账:一边是一九九三年那种被迫放弃的交易,另一边是这种别人拿不到的私下确认。

语料能证明这条通道存在,不能证明它产出过什么可以拿去交易的信息。他从来没把任何一笔交易的依据,归给某次私下谈话。但这件事足以说明:他的方法在他手里能转起来,有一部分靠的是读者不具备的条件。

第三十章会把这一条跟其他几条放在一起,作为这本书“哪些不可迁移”的清单里的一项。

第二种处理:破例,并写下来(一九九七年)

四年后,他做了一件方向相反的事,同样也写了下来。

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,他发了一篇专栏,题目叫《我在俄罗斯的投资》。文章大部分内容归第十三章和第十八章管,本章只取其中一段。那段里,他交代了自己原本的一条规矩,以及这次的破例:

我过去尽力不在索罗斯基金会运作的国家投入资本,因为我认为我的真实意图可能被曲解。在俄罗斯,我的基金会自成立整整十年以来已经发放了数亿美元,而我克服了自己的成见。

他给的破例理由是:投资和慈善不冲突,反而能扩大慈善;俄罗斯现在需要外国投资;所以,就算这个双重角色可能让人犯嘀咕,他仍然觉得自己做得对。

这段话的价值在两点。第一,它证明他确实有一条成文的自我约束规则,而且这条规则的逻辑跟一九九三年那次是同一条。不是怕伤着谁,是怕自己的意图被人曲解,从而坏了另一重身份的作用。

第二,它证明这条规则可以被他本人解除,解除的依据是他对局势的判断。

三年后,他对这件事的说法变了一点。

二〇〇〇年四月那篇长文里,他写道:他本人不投资俄罗斯,部分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,“主要是因为我不喜欢我看到的东西”;但他没拦着想投的基金经理,也批准他们以和其他西方投资者一样的条件,参与一只由俄罗斯人管理的基金。

两处说法的时间、语境完全不一样。一九九七年那篇,写在他刚投进近十亿美元的当月。二〇〇〇年那篇,写在一九九八年俄罗斯违约之后。本书把两处并列放着,不硬去调和。一九九七年他说自己克服了成见,投了;二〇〇〇年他说自己不投资俄罗斯。两句都是他写的。

第三种处理:参与,并披露(二〇〇八年)

十一年后,第三种做法出来了。这一次的材料最硬,因为不是他事后自述,是当时就发表的原始文本。

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,《金融时报》登了他的专栏,题为《美国房贷危机的丹麦解法》。

文章正面批财政部和国会民主党就房利美(Fannie Mae)与房地美(Freddie Mac)达成的妥协,说那是一张空白支票加上原班管理层留任,并称之为“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坏的一个”。

他的结论是:两家政府支持企业的商业模式有致命的毛病,风险由公共部门扛,利润归私人部门,“这不是一个值得被延续下去的商业模式”。

文章末尾的作者简介栏里,有这一行:

作者……为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主席,该公司已持有并继续持有政府支持企业的空头仓位。(which has held and continues to hold short positions in GSEs)

一个人在同一篇文章里,公开呼吁清算两家公司,同时披露自己正在做空这两家公司。

这是全部语料里,他唯一一次公开披露一个具体的持仓方向。本书认为这件事值得完整记下来,也值得把它的边界说清楚。

先说能核实的部分。这条披露只在这一篇里出现。

同一时期,他在同一家报纸发过别的文章。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《不能给保尔森一张空白支票》、十月十二日《如何为银行注资并挽救金融》、十月二十八日《美国必须领导对新兴经济体的救援》,还有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《救助银行的正确与错误方式》。这几篇文末都只有“作者为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主席”一行,没有任何持仓信息。

本书据此给出一条编辑判断:这条披露是跟着文章主题走的,不是一项固定制度。他写两房的时候披露两房仓位,写银行注资、写新兴市场救援的时候,什么仓位都不提。

这不叫不诚实。报纸的利益披露惯例,本来就是针对文章直接涉及的标的。但这也谈不上是一套完整的利益冲突管理规则。读者该看到的是它的实际范围:一次,针对一个标的。

还有一层结构必须点出来,因为它正是他自己那套理论说的东西。这篇文章有两条路,可以影响他的仓位。第一条是政策的路:如果他主张的清算方案被采纳,两家公司的股权价值归零,他的空头就赚钱了。

第二条更直接。一篇他署名、发在《金融时报》上的文章,本身就可能影响这两只股票的价格。这正是一九九三年他说“我确实能够影响市场的行为”时指的那件事。

他对这两条路,一个字都没解释。文末那行披露,也没把两者分开。本书只把结构记下来:一个公开说市场是反身系统的人,在这么一篇里,同时占住了认知函数和操纵函数的两头。他在说两房应该怎样,同时他这段话本身,就成了两房处境的一个输入。

第三章讲操纵函数,用的是抽象的例子。这里有一个具体的、他本人署名的例子。

一处必须并置的落差

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,索罗斯坐在众议院监督与政府改革委员会的听证席上。有议员问他,对冲基金应不应该披露持仓。

他的回答分两层,分得很清楚。对监管者披露:赞成。马洛尼议员问,他直答“Yes”;范霍伦议员问,是不是应该在保密的基础上,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他联邦机构报送,他同样答“Yes”。对公众披露:反对。

他给的理由是,公布空头头寸,实际上会伤到做多空股票的投资者的生意,因为被做空的公司会做出反应。他还特意声明了一句:“那不是我们的业务,是别的对冲基金在做。”

把八月和十一月放一起看:八月,他自愿公开披露了一个具体的空头;十一月,他反对建立强制公开披露空头的制度。

这两件事在逻辑上不矛盾。前者是一次自愿的、针对自己正在公开呼吁之事的披露;后者是关于强制制度的政策立场,他反对的理由是策略上的(会被反制),不是原则上的(不该被知道)。他自己划的线也清楚:对监管者可以,对公众不必。

但落差还是存在的。本书选择把它写出来,不抹平。一个在八月认为读者有权知道自己仓位方向的人,在十一月认为市场没权知道所有人的仓位方向。

两个判断可以同时成立,前提是把第一次理解成“因为我在游说,所以我要说”,而不是“因为公众有权知道,所以我要说”。这个前提是本书的推断,不是他的说明。

他自己给出的原则,以及它的可核验程度

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,《明镜》周刊的记者把这个问题直接摆到他面前:你作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投资者之一,在全球有这么多利益,你怎么能给世界领导人提供不偏不倚的建议?

他的回答分三层,值得完整记下来。

第一层,承认问题提得对:“我能理解所有这些怀疑,我认为这是一个正当的问题。”

第二层,是他的原则:“然而,我立下一条原则:我给的建议不服务于我的个人利益,而服务于共同利益。我认为记录在这一点上是清楚的。”

第三层,出在记者追问之后。记者说:你主张低利率、宽松货币,这两条都对你这个投资人有利。

他答:“那是真的。但它也会帮到所有其他投资者,也会帮助保全全球金融体系。”(That is true. But it would also help all other investors and it would help to preserve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.)他补充说,自己在倡导的时候,把公共利益放在私人利益前面,还举例说自己支持奥巴马对富人加税的提案。

同样的自我定位,他在中欧大学系列讲座第四讲里给过一个更工整的版本:

我照我所宣讲的做了。作为对冲基金经理,我按规则行事并尽力使利润最大化。作为公民,我努力改进规则,即使改革与我的个人利益相悖。(As a citizen I try to improve the rules, even if the reforms go against my personal interests.)

这是一条清楚的自我声明。但本书必须说清它的性质:它是自我声明,不是一项能被外部核实的制度。

能核实的,只有几个具体的方向对照。两房这件事上,他的公开主张(清算两家公司)和他自己披露的仓位(做空两家公司)方向一致。低利率这件事上,他承认自己的主张和利益方向一致。

对冲基金监管这件事上,他公开支持把对冲基金纳入监管,这条跟他的利益方向相反。

三个样本,两个同向,一个反向。语料没法判断任何一个样本里的因果关系。是仓位导致了主张,还是主张和仓位本来就出自同一个判断,没法知道。本书只记方向,不推因果。

这一点必须钉死。在这个题目上,一推因果,几乎必然滑向站队表态。本书对此有明确的纪律。

唯一一项结构性安排

在这些之外,有一条能核实的结构安排,而且只有一条。

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同一场听证会上,谢斯议员问他:基金经理应不应当把自己的钱投进自己管的每一只基金?他的回答是:

正是为了避免这类利益冲突,我只有一只基金,我全部的资产都在那只基金里。

议员追问:这只基金比你别的基金表现好还是差?他答:“没得比。它是唯一的一只。”

这条安排解决的具体冲突是:在有多只基金的结构里,管理人可以在不同基金之间分配机会,把好交易放进自己出钱多的那只。单一基金,加上全部自有资金,从制度上就把这种可能堵死了。

但它没解决本章讨论的那类冲突。公共主张和自身仓位之间的关系,跟基金数量没关系。

本书把这条写进来,是因为它是唯一一条不靠自我声明、能从结构上核对的安排。而它只盖住了问题的一小块。

三次处理,没有一条统一原则

回到本章开头那个承诺。三次处理,分别是回避、破例、披露;时间分别是一九九三年、一九九七年、二〇〇八年。

它们之间没有一条越来越坦诚的线。一九九三年,他为了保住发言权,放弃一笔交易。一九九七年,他为了一个跟投资无关的目的,解除自己定下的规矩。二〇〇八年,他不回避,也不解释,同时做两件事,把其中一件写在文末。

硬要找共同点,本书只能给出一条:三次处理的依据,都是他当时对局势的判断,不是一条事先定好、事后能查的规则。

一九九三年的判断是“欧洲需要一个建设性方案”;一九九七年的判断是“俄罗斯需要外国投资甚于慈善”;二〇〇八年的判断是“两房的商业模式必须被清算”。三次,他都把自己放在了裁判的位置上。

这一章,因此不能写成“他有一套利益冲突守则”,也不能写成“他没有”。准确的说法是:他给自己定过几条规则,规则可以由他自己解除,解除的依据是他自己的判断,而这些判断,他都公开写了出来。

最后这一点,是唯一能拿到外面去检验的部分。所有材料都是他自己发表的,谁都可以拿去核对。

还有一件事得说明白,因为它决定这一章对读者有没有用。这个问题不是索罗斯独有的。任何一个公开发表看法、同时又拿着相关仓位的人,都面对同一个结构。写研报的分析师、在媒体上讲观点的基金经理、在社交平台上聊标的的个人,都一样,只是量级不同。

索罗斯特别的地方,不在于他摊上了这个问题,而在于他的三次处理都留下了能查的文本,而且其中一次,是他正面承认了自己的冲突。本书能给读者的不是他的答案,是这份记录本身:三种做法、三个理由,以及每一次,他把裁判权留给了谁。

他自己说过一句可以放在这一章末尾的话,那是一二〇一二年六月的事:

作为投资者,我会非常悲观,尤其是对欧洲。但作为开放社会的信徒,我必须把信心寄托在欧洲人民与领导人展现某种理性上。

这句话承认的是:两个身份会对同一个局面给出不同的结论。他没说哪一个更真。第二十六章会处理,这两个身份在他自己看来,为什么是同一套认识论的延伸。本章只到这里。在钱的层面上,它们不是一回事,而他知道。

本章依据

  • A1|演讲(本章起点文本):《欧洲解体的前景》,1993-09(essays/soros-1993-09-01-prospect-for-european-disintegration)。“我成了一个 guru”“我确实能够影响市场的行为”“我的偏好确实干扰了我作为市场参与者的活动”“我决定放弃做空法郎……但没有人为此谢我”,均出自此篇。这是全部语料中唯一一次因公共身份主动放弃交易的记录,仅有本人自述,无第二方材料可核验。
  • A1|专栏:《美国房贷危机的丹麦解法》,2008-08-11(columns/soros-2008-08-11),两房批评与文末持仓披露出自此篇。用于对照的同期文章:2008-09-24、2008-10-12、2008-10-28、2009-01-22(均在 columns/),文末仅署“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主席”,无持仓信息。此项对照为本书逐篇核对所得。
  • A1|专栏:《我在俄罗斯的投资》,1997-08-21(columns/soros-1997-08-21),“我过去尽力不在索罗斯基金会运作的国家投入资本”及其破例出自此篇。
  • A1|文章:《谁丢了俄罗斯》,2000-04-13(essays/soros-2000-04-13),“部分为避免利益冲突,主要是因为我不喜欢我看到的东西”出自此篇。本书对 1997 与 2000 两处说法作并置处理,不作调和。
  • A1|国会证词:众议院监督与政府改革委员会听证问答,2008-11-13(《听证会记录——对冲基金与金融市场(众议院监督委员会,GPO完整记录)》(证词)),披露分寸的两层立场(对监管者赞成、对公众反对)与“我只有一只基金,我全部的资产都在那只基金里”均出自此篇。
  • A1|讲座:中欧大学系列讲座第四讲(2009-10)(《CEU索罗斯讲座——第四讲:资本主义与开放社会(官方记录稿,2009年10月29日)》(讲座)),市场机制非道德性的论证、“个体市场参与者对结果几乎不承担责任”、以及“我照我所宣讲的做了”均出自此篇。
  • B1|访谈:《明镜》周刊访谈,2012-02-13(interviews/soros-2012-02-13),利益冲突的三层回答出自此篇。《欧元危机》文,2012-06-26(essays/soros-2012-06-26),“作为投资者我会非常悲观……作为开放社会的信徒”出自此篇。
  • 编者判断(明示):本章四处为本书判断。其一,1993 年放弃法郎交易的理由是工具性的(保住发言权),不是道德性的。其二,2008 年的持仓披露与文章主题绑定,不构成普遍制度,此项由同期五篇文末逐一核对得出。其三,8 月自愿披露与 11 月反对强制披露之间存在落差,两者可并存,但需要一个由本书补上的前提。其四,三次处理的共同点,仅在于依据均为他本人当时的判断,而非事先确定的规则。
  • 纪律说明:本章涉及的两房政策、欧元政策与对冲基金监管,本书只记录他的主张、理由与可核验的方向关系,不评价其政策立场的对错,不推断其主张与仓位之间的因果方向。
  • 交接说明:Svyazinvest 的投资本身见第十三章与第十八章;1992 年英镑与里拉一案见第十六章;两种身份为何在他自己看来是同一套认识论的延伸,见第二十六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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